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为1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因工作需要,现需采购40%戊唑·咪鲜胺悬乳剂、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水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的原件扫描件、②农药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③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②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的原件扫描件、③农药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④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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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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