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焦作分公司孟州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预算规模21万元(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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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含增值税) |
成交人数量 |
成交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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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建筑结构检测,安全性、抗震鉴定 |
18万元 |
1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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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场地加固施工勘察 |
3万元 |
1个 |
100% |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3服务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标包1:18万元(含增值税),标包2:3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含增值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标包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
②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标包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士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4)标包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认定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合同项下的发票;
标包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认定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合同项下的发票;
(5)供应商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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