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新1#锅炉钢架及脱硫塔钢架防腐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新1#锅炉钢架及脱硫塔钢架防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新1#锅炉钢架及脱硫塔钢架防腐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A区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内
2.3招标范围:新1#锅炉钢架及脱硫塔钢架防腐共10380.78㎡,具体以图纸或现场交底为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34615元人民币(含9%增值税),不含增值税的限价为765701.83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资质条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3.1.4 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员开标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单项合同总价5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防腐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如合同未能体现防腐内容,须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预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 9:00起至2025年10月28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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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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