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生态治理工程已由新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新政务办(2025)可研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生态治理工程(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
2.1.2建设规模:对骆马湖新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底泥清淤约38.5万立方米,种植挺水、沉水植物约2.5万平方米,新建雷诺护垫护坡约3.06万平方米、格宾石笼护脚约0.29万立方米,设置生态围隔约1570米等。
2.1.3本工程共1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2958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10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6质量标准:合格,其中:
2.1.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概预算编制、专项服务报告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