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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医院2025年下半年购置医疗设备(包二)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医院2025年下半年购置医疗设备(包二)

预算金额(元):1091800

最高限价(元):1091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医院2025年下半年购置医疗设备(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91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超声波身高体重秤、医用大臂筒电子血压计、特定电磁治疗仪(单头)等一批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③所投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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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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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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