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学府人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二、招标项目编号: GBF2025-4086
三、项目联系人:(请登录)
四、项目联系电话: (请登录)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招标范围:
1、采购主要内容: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贵安新区清安大道与湘湖路交汇处
2.2项目概况:贵安新区学府人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包含ZD-08-01-01、ZD-06两个地块,暂估车位998个,暂估住宅面积82704.61平方米,暂估商业面积:3251.66平方米。服务期
36个月,3年总1097.65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贵安新区学府人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的管理,但不承担保管责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但不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障和财产使用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本物业内的社区文化宣传工作,协助组织好本物业的业主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康乐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配合甲方开展社区文体活动。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本物业内的社区文化宣传工作,协助组织好本物业的业主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康乐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配合甲方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2.4标段划分:一个。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如有),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总公司愿为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投标供应商2025年近期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满足本项目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物业服务人员数量配置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到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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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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