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00000万元(采购包1:76.000000万元;采购包2: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4万元(采购包1:76万元;采购包2:38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包1:新安街道垃圾分类房,采购垃圾分类房20个;采购包2:墨河街道垃圾分类房,采购垃圾分类房10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u201c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u201d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采购包2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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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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