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罗源县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海漂垃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2,178.00元
采购包1(罗源县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海漂垃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92,17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17,117.00元
磋商保证金:1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2139900-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在全县新建11个海上移动式垃圾中转站,增设2km海漂垃圾拦截带,建设650m垃圾护栏网,建设15套海漂垃圾宣传标识牌 | 1(批) | 否 | 在全县新建11个海上移动式垃圾中转站,增设2km海漂垃圾拦截带,建设650m垃圾护栏网,建设15套海漂垃圾宣传标识牌。 | 2,292,178.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22至 2025-10-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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