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勘察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6694.89万元,建设规模: 邢台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及中水管网建设,敷设供水管网共约37992.89米,敷设中水管网共约7400.00米 ,现状道路非开挖施工。建设地点: 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留村大街、长安路、襄都路、静庵路、融泰路、永安路、南环城公路、新华路、港口大街、振兴一路、文华大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7.37 万元。计划服务期限:10 日历天,从 / 年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 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财务情况。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土木工程师 (岩土) 资格;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3 00:00:00至2025-10-2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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