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新建平乡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平行审备字(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40.6 万元,其中估算价822.00948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29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02.17平方米(地上:2160.36m2,地下:141.81m2)建设内容包括3层框架结构经营业务用房1座,砖混结构门卫室1座,非机动车车棚1个,场地绿化、道路及硬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平乡县城振兴街北段西侧 。2.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220094.83元。2.3 计划工期:353 日历天。2.4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 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 其他:/。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9 / 。(三)其他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投标人”的信息为准);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3 00:00:00至2025-10-2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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