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交通运输局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交通运输局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系统项目二次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阜城县交通运输局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系统项目二次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和卸载场监控及网络、货运源头监控及网络、阜城县交通运输局主监控室及联合治超站分监控室改造。不停车检测电子取证系统中包含车牌识别子系统、动态称重子系统、数据匹配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后端管理系统包含硬件和软件两部分,软件部分主要包含超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提供公路超限运行监管、超限运输执法管理、超限管理图上监控、超限综合统计分析等功能,硬件部分主要包含服务器、存储、校时设备、LED显示屏等设备,为平台平稳运行提供支撑。卸载场监测系统主要包含出入口车牌识别设备、称重设备和行业终端,通过车牌识别和称重设备将车辆特征和称重信息匹配上传行业终端,行业终端将信息上传中心,做到卸载货物过程记录与监督。货运源头治超系统包含软件和硬件,软件包含车辆出场特征和称重信息记录,硬件主要包含出入口车牌抓拍设备、车尾车侧抓拍与道闸等设备,做到从源头控制车辆超限。网络传输系统主要为各个系统提供稳定网络传输线路。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资金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三年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可以为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3.2.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条件和能力。3.2.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应当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3.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盖章的文书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盖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3 09:00至2025-10-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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