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套管腐蚀速率检测检验测试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第十一采油厂套损井防治项目,提供套损井套管腐蚀速率监测检验测试服务。 项目估算金额300000.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第十一采油厂套损井防治项目,业务范围为第十一采油厂套损井套管腐蚀速率监测检验测试服务。主要内容为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井号,提供腐蚀速率检测工具并进行跟踪及后期化验检测分析。2025年预计实施200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项目为2025年第十一采油厂套损井防治项目,业务范围为第十一采油厂套损井套管腐蚀速率监测检验测试服务。主要内容为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井号,提供腐蚀速率检测工具并进行跟踪及后期化验检测分析。2025年预计实施200套。
2.5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矿权范围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井下/地面系统防腐业绩。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必须本企业在职职工,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1名化验分析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内(2025年4月-9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化验分析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最近36个月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0-29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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