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新发改审批〔2024〕10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代建单位:福建雁翔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及多方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不足部分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雁翔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规模:主要完成红坊溪 4.53km 河段的生态修复,总造价15302311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位于新罗区红坊溪流域,一期工程拟在红坊溪龙盛路至708厂下桥断面河段布置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红坊溪龙盛路至708厂下桥断面河段,覆盖河段长3700m,主要包含河床生态化治理工程、生态化溢流低堰工程(其中新建 1 座,修复 1 座,重建1座)、近岸河滩生态化修复、滩涂生态化修复、多孔隙生态堤岸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1530231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 日00:00:00至2025年11月12 日08: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1月12日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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