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进口奥迪项目广州港清关代理采购(二次)
2.2实施地点:广州港新沙口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期内预计进口25202台
2.4最高投标限价: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末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代理报关资质。代理报关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应为“高级认证企业”,报关业务不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操作。
3.1.2业绩要求:提交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当日的在广州新沙口岸(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具有至少三年进口乘用车整车代理通关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投标人作为代理报关分包商的合同也可接受;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需同时提供合同期内每年至少5份报关单扫描件。
3.1.3垫资要求:投标人(乙方)能够免费垫付车辆的上线检测费用及其他紧急服务费用(如加油、解锁、拖车等),提供承诺书。
3.1.4承诺要求:
1)投标人承诺对招标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无违法记录。
2)投标人还应承诺,若投标人中标:
①非查验、非海关原因、非招标人原因的情况下,投标人在进口货物具备申报条件后,必须保证第一时间清关,自卸货起至海关放行时间止不得超过48小时(如遇法定假日则顺延);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规范申报数据或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归类并得到招标人确认的规范申报数据进行申报,进口整车报关差错率为零。
②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每天为招标人提供指定格式的日报。
③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货物交接标准,对到货进行点检,若发现货损、货差,须在点检后24小时内将点检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包含照片及文字说明)或上传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在线管理系统,并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的处理。
④中标人在将货物交接给指定库房后,应将带有接收人签字的《货物交接单》以指定的形式回传给招标人作为业务结算的依据。
⑤所有中标人经办的文件扫描件应在每个批次清关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关单、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性证书及环保随车清单等)。
⑥中标人承诺遵守合同范本及供应商KPI考核表的要求,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至少提前3个月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书。
⑦中标人接收招标人对中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流程、规范、考核标准的变更。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23时至2025年10月27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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