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五标段)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字〔2024〕1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崇阳县天城镇城南片区 。
建设规模: 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海燕工贸段、文昌印务旁接金城大道小路段、兴民路排水改造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海燕工贸段、文昌印务旁接金城大道小路段、兴民路排水改造 ;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五标段)监理服务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80 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自 2025 年 12 月 01 日始,至 2026 年 05 月 30 日止。
相关服务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30994218.84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年10月22日 20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7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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