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汽车测评管理中心碰撞试验后车辆报废拆解回收项目
2.2实施地点:试验后车辆部件交接地点为天津、广州、武汉等中汽中心下辖所有其他试验基地城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8年12月31日
2.4最低投标限价:有,详见分项报价表单项报价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并有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以证书获取时间为准),需提供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如该资质证书未体现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需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材料加以证明。
3) 投标人需承诺:在车辆处置后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车辆回收证明。提供承诺函。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 2个自2022年1月至开标当日的机动车报废处理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至少提供对应合同项下的一张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发票需在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且为有效发票)。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如下要求:
(1)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2)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3)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6)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以上6项要求内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资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20:00至2025年10月29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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