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所投车辆及生产企业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型车辆公告目录,并提供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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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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