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的规定,对我矿通风类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具体为: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146 台、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747 台、一氧化碳检测仪151 台、高中低速风速表63 块、直度式测尘仪8 台、矿用粉尘采样器9 台、个体粉尘采样器8 台、多参数气体测定器4 台、硫化氢检测报警仪4 台、氢气检测报警仪10台、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40 台。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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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名称 |
强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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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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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 |
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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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氧化碳检测仪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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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速风速表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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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速风速表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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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低速风速表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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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直度式测尘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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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矿用粉尘采样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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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个体粉尘采样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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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多参数气体测定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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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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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氢气检测报警仪 |
10 |
| 13 | 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 | 40 |
1.4 质量/服务标准:详见投标管家附件——技术规格书。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批次仪器送检后15 日内完成。
1.6 最高限价:94.022 万元(含税,税率6%)
1.7 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乙方完成每批次检测内容,出具检测报告书,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挂账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具有承担通风仪器仪表检验检测的能力;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0 月22 日起至2025 年10 月29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