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5〕2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50%、其余由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竺山湖西侧。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新建生态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防御流域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按1999年实况洪水位校核;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抗震设计烈度为VII度。新建生态堤防(环湖大堤)3.53千米,其中新筑堤防3.31千米,加固沙塘港包港堤0.12千米,建设包港堤衔接段0.1千米。在敞口处新建3座桥梁,每座桥梁全长均为130米,总宽均为8米,跨径布置为5×24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型式,桥台采用U型桥台+承台桩基础。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811万元。施工总工期18个月。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8527.67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人民币379.29万元。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10月22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对应监理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另需提供学历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 2025年7月至 2025 年9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拟派总监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总监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5)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