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安公司员工食堂餐厨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 项目实施内容:员工食堂餐厨服务。
2.3服务期限:2026年2月24日—2027年12月31日(共676天)。
2.4具体实施内容: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最高限价:851945.21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以开标当天审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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