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A8、A9实验楼附楼学术报告厅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二次)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贵州民族大学,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各供应商参加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A8、A9实验楼附楼学术报告厅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
2.2采购预算:30万元。
2.3采购服务内容:拟对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A8、A9实验楼附楼学术报告厅(报告厅共计3间,建筑面积2205.8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一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3.2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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