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度北京地区融媒体平台相关宣传活动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活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活动、会议服务、展会服务等。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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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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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活动支撑服务 |
1项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660377.30】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服务】;
(3)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服务地点:北京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提供【1】年服务期,服务期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5)★交付期: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当期的订单任务。
1.3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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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细项 |
单位 |
数量(预估) |
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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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 |
1.1-整体活动策划、活动议程表及活动方案撰写; |
项 |
1 |
330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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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设计 |
2.1-新闻宣传总结回顾视频1个 |
个 |
3 |
283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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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数字人人开场插入画面 |
个 |
1 |
75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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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物料费用 |
3.1-主背景板 |
平方米 |
200 |
7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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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易拉宝 |
个 |
10 |
1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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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拍照框、号码牌、地贴、流程表话筒套、桌签、信封、指引牌、主席台和参赛选手包桌及其他项目物料 |
张 |
82 |
9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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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活动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议程、活动手册、桌签、评分表、文件袋、签字笔、A4纸、打印机租赁等 |
场 |
2 |
235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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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奖杯(3个)、奖状、证书制作及快递国内运送 |
个 |
500 |
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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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播团队及设备 |
4-高规格会议服务设备:基于较高规格的会议服务(如发布会、大型年会等),应包含支持此类活动的全部摄像、导播、监视、通话、监视、TALLY、录机、编码机、监听返送设备 |
套/场 |
1 |
1009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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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人员费用 |
5.1-主持人:报价含服装费用,单场活动包含1天免费彩排 |
人/日 |
2 |
37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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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现场支撑人员费用,需1名会控、5名会务、1名计分统计、1名PPT美工和2名现场布置,共10名。 |
人/日 |
20 |
75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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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平面设计:活动物料设计(根据实际完成物料设计量折算工时)。主要包括主视觉、宣传海报、易拉宝以及其他配套平面宣传物料。 |
人/日 |
10 |
4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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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
6.1-报告厅(可容纳200人) |
场/天 |
2 |
2358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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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VIP室 |
间/天 |
1 |
47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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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外部来宾接待住宿-过夜(四星级及以上) |
间/天 |
30 |
4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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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外部来宾接待住宿-午休(四星级及以上) |
间/天 |
10 |
28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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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场地舞台电子屏一块+搭建 |
场 |
1 |
613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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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1-市内交通服务(商务车,11座以上,1天,含保险) |
次/天 |
2 |
75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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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知识竞答(设备:12套设备,含软件+技术工程师现场支持) |
套/天 |
12 |
28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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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设置9个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典型场景(脚本)并拍摄6个短片 |
套 |
1 |
471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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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现场演绎演绎3个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典型场景 |
人/日 |
3 |
47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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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评委邀请(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为20%) |
人/日 |
1 |
113207.55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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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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