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877-25GZTP4XE0654 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科技楼二楼(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实验家具等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科技楼二楼(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实验家具等采购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采购内容: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科技楼二楼(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实验家具等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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