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按照省、市加快推进长江防洪项目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镇江市长江防洪项目,项目包括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句容市老便民河整治工程;丹徒区沙渚港、马步桥港、黄泥桥港整治工程;丹徒区老便民河整治工程;丹徒区高资港整治工程;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丹徒区世业洲堤防加固工程;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其中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句容市老便民河整治工程;丹徒区沙渚港、马步桥港、黄泥桥港整治工程;丹徒区老便民河整治工程;丹徒区高资港整治工程;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丹徒区世业洲堤防加固工程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镇江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与工程规模:高新区主江堤堤防加固总长6.5千米;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长度14.25千米;丹徒区世业洲堤防加固长度13.2千米,丹徒区老便民河整治长度2.328千米;丹徒区高资港整治长度3.6千米;丹徒区沙渚港加固堤防0.77千米、马步桥港整治长度1.071千米、黄泥桥港整治长度0.982千米;句容老便民河整治长度4.85千米;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长度12.8千米等。项目总投资概算约6.91亿元。
2、招标范围:镇江市长江防洪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涉及上述八个工程施工期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监测;河水、地表水水质监测及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区饮用水、弃土场尾水、施工排水、地下水监测;土壤和底泥监测;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陆生植物、水生生物调查监测;人群健康监测;卫生防疫监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施工期环保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本工程环保专项验收所有工作。
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期范围内完成镇江市长江防洪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满足项目批复意见要求;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环保专项验收调查报告网上公示等后续工作。
3、服务期:约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全部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工程类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和2025年8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按照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9、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0-2025年10月29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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