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采购人自有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简介:达州电力石梯供电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
7.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7.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如已换发新证的,应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如未换发新证的,应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过渡期内(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8.供应商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
8.1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参与的,须满足下列条件:
9.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9.2联合体参与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通过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出各自资质范围承担工作;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3组成联合体参与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9.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采购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进行响应,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9: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