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万春园锅炉房室外燃气接入工程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聘一家施工单位为采购人提供万春园锅炉房室外燃气接入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项目性质:工程。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工期:50天。
1.6 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1.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8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455-202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应具有室外燃气接入工程的同类项目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不动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不动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9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外地进京企业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2.1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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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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