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利民灰场围堤海塘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外高桥电厂利民灰场围堤海塘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施工
业主单位: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外高桥电厂利民灰场围堤海塘结构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高桥电厂利民灰场围堤海塘(海塘里程桩号:22+967-24+960)外侧消浪平台、下坡堤身压密注浆 1993m,现状防浪墙、外坡的破损和裂缝进行修复。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说明和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项目施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31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 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9)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项目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2年以上同类项目经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C证);
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无
(三)分包要求
1) 不允许分包
2)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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