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电气预防性试验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2、合同有效期:3年,具体每年的定点试验计划由采购方根据设备状态和规程要求安排。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苏州市分公司及县域市分公司供变电所(含箱式变)共27台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检测服务。预算金额10.12万元(含税)。
3.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012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5.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9、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必须包含“承试”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并具有5年以上高压电气试验现场工作经验。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高压电工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类似项目经验证明。
5.13、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来完成的至少1个与本次招标电压等级、设备类型相似的高压电气预防性试验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以上信息,无相关内容的,则视为未提供,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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