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等静压成型生产线 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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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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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MZB25139 |
等静压成 |
1 |
套 |
到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9 个月内全部设备到达需方现场。 调试期:到货后2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真实产品 验证条件)。 |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实际控股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实际控股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实缴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
材料。
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安装现场需配置专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负责牵头项目全过程管理,原则上专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按签订合同价的3‰/人·次支付违约金。【注:出具《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内容包含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