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蠡湖未来城湖城共荣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滨湖区数据局以锡滨数投备〔2024〕72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无锡市蠡湖未来城湖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蠡湖未来城湖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现对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未来城片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湖底地形重塑工程、水生植物修复工程和环蠡湖17条连通河道水质监测系统,开展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工程监测与效果评估。初设概算工程费为33027.0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对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和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运行维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4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建设期465日历天。管护期:工程完工后,管护期5年(2年缺陷责任期+3年长效运维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4)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变更后无在建工程,且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5人,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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