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淳安)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淳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请见2.4“招标范围”
2.2 项目规模:
2.3 交货期限:合同期限为两个自然年度。中标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年度合同后,按照项目公司每批次需求进行供货。单批次最短供货日期为10 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聚丙烯酰胺。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为非固定金额合同,各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以其在履行期内实际下单的采购数量为准进行费用结算。招标文件中的各包组
的标的数量为各项目公司根据以往生产经验预估的年度需求数量,只作为本次带量招标采购价
格评审的依据。招标方不能保证本次招标涉及的各标的的实际使用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请各
潜在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自身生产能力及成本情况,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
价。
本次招标每个包组共产生两家中标单位:主选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人)合同占比100%,备选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合同占比0%。在主选供应商发生严重产品质量问题,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货或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启用备选供应商。
包组3:
1
|
包组 |
需求项目公司 |
2025-2027 年度预估需求量(kg) |
合同履行期间供货周期及单次数量 |
供货地点 |
|
3 |
光大环保能源(淳安)有限公司 |
26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自然年度。合同履行期间供货周期及单次数量:按需提供 |
浙江省淳安县金峰乡山后村西塘坞自然村3 号 |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R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要求: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 个同类型已完成的合同业绩,且每个业绩金额不少于5 万元,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0 月27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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