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谈话室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专项资金,采购人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沈焦公司与沈煤集团协商共建纪检监察谈话专用场所,该场所位于沈煤集团宾馆一楼东侧,101、102、103、104、105房间及对应走廊。参照辽宁省纪委谈话场所标准建设,设有轻松谈话室、走读式谈话室和监控室。
采购内容:对沈煤集团宾馆一楼东侧的101、102、103、104、105房间及其对应走廊进行拆除、装饰、给排水、电气、地热、空调、消防等工程,具体细节详见采购文件。
建设地点:沈煤集团宾馆一楼东侧,含101、102、103、104、105房间及对应走廊。
工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个,份额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得不同单位,不得响应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供应商须具备施工专用谈话室软包装饰工程5项以上相关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及相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2日16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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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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