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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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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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相关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供应商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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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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