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安全类检测(环境监测服务)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谈判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采购金额12.19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与范围: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安全类检测(环境监测服务)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安全类检测(环境监测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3.2特殊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其他事项
3.3.1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时间为准。
3.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向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