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成都车辆段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商务资格条款)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报价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许可和认证要求
·报价人须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
·报价人须提供省级消防机构出具的“合法消防服务机构”证明(或省级消防机构认可的官网注册截图)。
3.2.3服务能力要求:
·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须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维保人员至少2人,须具有消防维保维修相关资质(须提供上述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或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资格证书复印件)。
3.2.4财务能力要求:
·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报价人须作书面承诺:当消防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现场修复;
(2)本项目服务方案中须有安装计划、设备故障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等。
3.2.6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二年(2024年至今)不少于1个消防维保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2.7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二年(2024年至今)不少于1份消防维保服务业主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2.8其他要求:
3.2.8.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2.8.2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2.8.3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3报价人须作书面承诺:设备安装完成后,须提供竣工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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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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