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柒万元整(¥4770000.00)
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伍拾万(¥25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227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液氧站系统计划安装于2025年12月,具体时间待招标方通知。液氧的供应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实际供货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即终止合同(用量按实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2)拒绝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液氧(含压缩)设计产能≥5000吨/年,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明确的许可范围为准。与投标人隶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的其他生产商(厂)或投标人控股生产商(厂)的液氧(含压缩)设计产能可合并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单位须具备液氧生产行业所必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如投标单位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运输协议等。
(3)投标单位目前具有液氧源(空分设备)至少2个。与投标人隶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的其他生产商(厂)或投标人控股生产商(厂)的液氧源(生产基地)可合并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提供上述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交供应商股东关系的详细说明资料(提供“企查查”或类似相关网站上的股东关系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截止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2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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