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SZX
项目名称:2025年白洋湾水厂活性炭滤池换炭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贰仟元整(¥1512000.00)
采购需求:白洋湾水厂315m3,活性炭滤料的生产、供应、质量检验、运输、装填、调试、旧炭取出装袋并合规处置、施工过程中绿化占压、损坏后的原样恢复。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活性炭指标限值要求(基于或优于现行《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CJ/T34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2)拒绝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生产产线或生产工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设备的采购合同或环评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批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应提供旧炭合规处置的资质(一般固废处置资质或危废处置资质)或与具备一般固废处置资质或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署的委托处置旧炭合同(意向书),合同(意向书)服务时间与本项目实施时间一致。
(4)投标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提供上述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交供应商股东关系的详细说明资料(提供“企查查”或类似相关网站上的股东关系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截止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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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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