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P
2.项目名称: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检测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统一报价折扣率85%(折扣率超过85%的为无效标)
4.采购需求: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至工程全线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具体服从采购人安排。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料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备案类检测至少包括: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等。
(2)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5.4.参照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响应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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