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24.636667
最高限价(万元):24.636667
采购需求: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大营街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更新采购项目,本项目拆除一部现有旧电梯,采购安装无机房医用电梯(含无障碍设施)一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履行期限电梯更换总工期为双方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要求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报价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大营街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若为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含 B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以上(含 C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若为电梯代理商:产品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含 B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以上(含 C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注:①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 3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的规定,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含 5 月 31 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换证的,电梯制造商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②如 2019 年 6 月 1 日后办理的新版资质证书无明确许可参数,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许可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23 06:00至2025-10-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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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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