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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2 收藏项目

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运输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现公司所属鹰万区域商砼企业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生产所需混凝土的运输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供应单位。定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运输合同,中标履约周期为贰年。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

招标单位: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混凝土运输

1、投标人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代表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运商和经营单位;

1.1.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证、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报销单复印件(原件备核实)等有关证明文件,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

1.1.3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搅拌车满足所投标的运送要求;“自有车辆”指为投标人名下拥有为招标人专门服务的专用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下同。“自有车辆”要求必须是四轴10方或12方轻量化搅拌车;投标人所参与投标车辆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安装符合招标方要求的GPS智能监控定位系统(全车至少6个摄像头360度监控)和车载终端接入系统(能接入商砼站ERP或中控系统),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安装前述系统车辆不予参与承运,车辆安装定位系统期间发生所有费用(包含硬、软件购置、安装、调试、运行、接入政府要求管理系统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聘用运输人员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及运输人员在有效投保期内,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运输方应遵守招标人安全制度,若因运输方违反招标方安全制度造成招标人任何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1.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6投标人须合法合规经营,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相关记录。

1.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营业执照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投标前将以上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必须是最近经过年审并加盖公章的,交到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由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领取标书的注意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8时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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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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