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47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内容:采购广州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数量:3年。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租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 出租的房屋须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如出租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则须提供所有共有产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如出租的房屋为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则提供房管部门同意出租的证明;
(三) 供应商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提供唯一授权文件;房屋所有权人与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唯一授权不能同时参与;
(四) 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 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该供应商参与的项目予以否决;
(八) 邮政企业领导人员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房产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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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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