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全渠道客户运营服务中心B端客户信息梳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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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全渠道客户运营服务中心B端客户信息梳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0-22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全渠道客户运营服务中心B端客户信息梳理服务项目,为支撑全省非清单商客市场发展,及时获取新注册个体工商户信息用于营销和商机挖掘,同时丰富非清单商客视图,满足动态更新的需要,拟采购全省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数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数据梳理服务

江苏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1.2.5

  ……

  1.2.1采购内容:为支撑全省非清单商客市场发展,及时获取新注册个体工商户信息用于营销和商机挖掘,同时丰富非清单商客视图,满足动态更新的需要,拟采购全省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数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估金额:12万元人民币(含税)。

  1.2.3服务地点:江苏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服务期:6个月。

  1.2.6是否划分标包和成交人数量: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13207.55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机构授权,即:由总公司授权其下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由其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2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供应商于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承担过类似数据信息采集服务业绩合同,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提供合同扫描件。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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