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保洁服务外包。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连云港市分公司保洁服务,包含朝阳路综合楼保洁、机关综合楼(含邮储银行)、火车站综合楼、苍梧壹号楼、寄递事业部网路运营中心、物流营销中心等场所,总建筑面积约55134平方米。
1.3 预算金额:30.59274万元(含税),其中邮政27.41466万元,速递3.17808万元。
1.4 合同期限:1年。
1.5 本项目设置单项限价:0.46239元/平方米/月。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人数量:中标人1名,备选中标人1名。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近三年内参与连云港邮政招标项目中有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均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0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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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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