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静乐县西河沟(片)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备租赁
1.2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静乐县西河沟(片)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0Km2。其中滩地整治80.0hm2;滩岸防护长度7.762km;生产道路7.50km;排洪渠3.144km;谷坊5座;乔木林25hm2,灌木林50.0hm2;经济林2.0hm2;封禁治理2385.5hm;保土耕作907.5hm2。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设备租赁
2.2供货期:拟定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3供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王村镇西河沟项目现场(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符合竞价文件、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3名。
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根据甲方出具的租金结算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租金。
并且,乙方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项目建设单位向甲方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项目建设单位如数拨付工程款后,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自愿放弃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等费用。
6.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7供应商应当于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至2025年10月25日9时00分获取竞价文件。
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前(资格申请截止时间)递交资格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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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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