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散炉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散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划分为1个子包,招标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项目编号:M440
最高限价(元):4,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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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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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散炉 |
6台 |
扩散配套设备,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应对设备配置、设备参数选择、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工程质量、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全部负责。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140天内交付使用。
2.3 质保期:不少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或正本)扫描件)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扩散炉的业绩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当采购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评审内容,则投标人可补充提供用户盖章确认的反映评审内容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①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已投标登记并领购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00至2025年10月28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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