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杭州分公司2025-2026年度本地网零星弱电安装施工。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500000】元(【不含税】)。
1.3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若框架合同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
1.4 ★工期: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以订单约定的为准。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7 ★保修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如遇法律法规等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1.8 实施区域:杭州。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 本项目与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折扣系数】。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最高响应报价限价(折扣系数)为98%,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2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则按照改革方案对应等级关系认定企业资质。
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6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7 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人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本单位的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2.8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本单位的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电子注册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电子注册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2.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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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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