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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DXYYL大数据中心智慧园区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0-2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DXYYL大数据中心智慧园区平台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DXYYL大数据中心智慧园区平台项目,主要包含:拟招募专业公司通过提供数字孪生可视化服务、智慧园区物联管控服务、建筑设备系统对接服务等,为DXYYL大数据中心提供高效、智能、安全的运营支撑。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1

智慧园区

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人指定地点

(1)采购预算金额:188.749458万元(不含税);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技术服务。

(3)标包划分情况和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887494.58元人民币,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1个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含对应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时间认定标准如下:①如提供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合同: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为准;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的,按照订单(第一优先级)、结算单据(第二优先级)、发票(第三优先级)的顺序依次进行认定。

2.1.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人员要求: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

(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

注:需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缴纳)。

2.1.7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08时00分。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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