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高运公司2025年隐患治理项目定向喇叭设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高运公司2025年隐患治理项目定向喇叭设备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招标清单内容的供货业绩,且至少一个供货合同满足谈判清单内同类物料的总采购金额不低于1.5 万元。(卖方须为投标人自身,买方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同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则还须提供买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10-21 00:00至2025-10-24 10:30。(不得少于2个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