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对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农函〔2025〕83号
1.4 招标人: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省农垦集团华阳河农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法人: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省农垦集团华阳河农场有限公司
1.6 (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pGC25A99G04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25A99G046
2.5 建设地点:宿松县千岭乡孙岭村、汪岭村、张庙村、三圩联圩、许岭镇、高岭乡、佐坝乡、华阳河农场片区
2.6 建设规模:
(1)施工内容:千岭乡孙岭村、汪岭村、张庙村建设面积约 0.9450万亩;三圩联圩建设面积约 0.7950 万亩;许岭镇、高岭乡、佐坝乡建设面积约 1 万亩;华阳河农场片区建设面积约 2.5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2)运营内容:①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开展规模化种植;②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如农资统供、农机作业服务、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品牌建设等;③对建成后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7 合同估算价:约14306万元
2.8 计划工期:(1)建设工期:240日历天;(2)运营期:自项目施工完工开始运营9年。
2.9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及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进行运营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发包人要求等。
2.10 项目类别:农业工程施工及运营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单位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未处于有效期内的。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施工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运营职责的运营单位1家,承担施工职责的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鼓励与本县施工企业组建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承担施工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 3.1.1(1)要求的施工资质;承担运营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 3.1.1(2)运营单位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投标人信誉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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