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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门电梯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

2、项目名称:应天门电梯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ZB[2025]LY115-1

应天门电梯更换项目

450000

450000

5、采购需求:应天门东、西直梯在日常运送游客、保障接待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东、西直梯2019年投入使用,随着游客乘梯需求的增加,两部直梯故障率高,轿厢小、梯速慢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保障游客乘梯安全,拟将应天门东、西直梯保护性拆除后,在现位置更换电梯两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5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质保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交货地点:洛阳应天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若供应商为生产商,投标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10 月 22 日至2025年  10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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